2006年2月2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二版:新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爱心没有围墙
本报记者 陈卓 通讯员 寿汉传

  “这4300元钱无疑是雪中送炭,让我和我的一家度过了一个难忘的春节。”
  这是劳教人员桑某写给绍兴市劳教所的一封感谢信。
  桑某今年50岁,从小到大经历了父母离世、兄弟身亡、债台高筑等悲惨变故。成家后,虽然过得清苦,但一家三口,其乐融融。但是去年6月,桑某做了一件让他懊悔万分的事情。他为一个赌博的人“放风”,结果进了劳教所,接受一年三个月的劳动教养。原本就非常困难的家为此雪上加霜。
  桑某的女儿爱读书,考入中学不久。去年,因交不起学费,女儿还一度辍学,后在当地政府关照下才得以恢复学业。桑某投入劳教后,二大队的领导得知了他的情况,马上冒雨前往市区桑家的所在街道,就桑某一家能否按政策列为困难低保户作协商工作。当看到桑某家的情况时,民警们愣住了:家中最值钱的东西,就是去年桑某岳母送来的旧电视机和一大一小的两张床了。而平时,他们家的饭,是就着臭豆腐和着霉干菜下的,每逢节日的时候,他家也是靠社区救助才勉强度过。
  大队长与全大队的民警商量,要尽自己的能力帮助桑某一家,尤其是要帮助桑某的女儿度过难关安心上学。大队长的建议,得到了民警们的积极响应。一会儿,大队9名民警各捐献100元。而大队民警的爱心捐款,又得到了劳教人员的积极响应。结果,劳教人员的自愿捐款达到了3400元。这下,总共有了4300元的爱心捐款。
  当然,这笔钱还该有个合理安排。大队决定,600元作为桑某女儿春季开学的书费和购置学习用品的费用,500元作为桑某解教后第一个月生活安置费,另外300元的油、米、水果等食品和500元现金,则作为母女俩过节的用品。考虑到桑某的妻子生活自理有困难,大队把余下的2400元交由社区代管。
  “刚投教时,由于对今后生活和前途失去了信心,以至于在改造的过程中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,是你们这些特殊园丁教育、帮助、鼓励我,一次次地找我谈心,开导我,让我再次鼓起生活的勇气,激励起我在改造路上轻装前进。”在感谢信中,桑某新生的勇气溢于纸面。
  见到来帮助自己的民警时,桑某的妻子更是泣不成声。“孩子读书,我们做父母的都没有这么操心,今后哪怕再苦,也要让她上学。”